1、防护区或维护目标契合规划要求: 防护区或维护目标的方位、用处、划分、几何尺度、开口、通风、环境温度、可燃物的品种、防护区围护结构的耐压、耐火极限及门、窗可自行封闭设备。 2、防护区下列安全设施的设置应契合规划要求。 (1)防护区的分散通道、分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备。 (2)防护区内和入口处的声光报警设备、气体喷放指示灯和入口处的安全标志。 (3)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和地下防护区的排气设备。 (4)门窗设有密封条的防护区的泄压设备;专用的空气呼吸器。 3、贮存设备间的方位、通道、耐火等级、应急照明设备、火灾报警操控设备及地下贮存设备间机械排风设备应契合规划要求。 4、火灾报警操控设备及联动设备应契合规划要求。 |
关注我们